第2种观点: 2023年黑龙江门诊报销具体如下:1、报销比例:(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2)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5%;(3)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为55%。2、起付线和封顶线:黑龙江省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起付线,封顶线标准不低于2000元。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险门诊同级报销规定,报销比例与上述规定相同,主要是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在400元以内,封顶线在3000元以内,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规定与职工和退休人员相同。医疗保险保障范围: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我们国家现在把药品分为了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药品是在医保范围之内的,所以只有甲类用药才能够使用医保报销,而乙类和丙类则无法报销;2、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这个报销范围主要指的是受保人,在医保定点机构进行诊疗和护理,在这个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床位费,急救床位费,咨询费等;3、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必须是安全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收费标准都是由物价部门确定了的。需要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综上所述,黑龙江医保门诊报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黑龙江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如下:1、在村卫生院及村中心卫生院就诊,按照60%的比例报销;2、如果在镇卫生院就诊,按照40%的比例报销;3、如果在二级医院就诊,按照30%的比例报销;4、而如果在三级医院就诊,按照20%的比例报销。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医保报销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综上所述,医院医疗报销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必须去定点医院才有报销,而且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哈尔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成人居民缴费标准为290元,2.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50元。3.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全额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