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女方父母给女方配置嫁妆,原则上视为对女方婚前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所以,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父母给女方配置嫁妆,原则上如果不做任何约定,嫁妆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