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